新研股份(维权)(300159)3月12日发布的诉讼公告信息显示,一投资者向新研股份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发起索赔437.49万元,案件于2024年4月15日11时开庭。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新研股份投资者索赔已有过一审胜诉判决,目前前期示范判决尚未公开发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新研股份(300159)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提交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立案,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新研股份(300159)2023年1月19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研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因新研股份收购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新研股份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新研股份2015年披露的利润包含明日宇航2015年11月至12月的利润。
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新研股份虚增营业收入3,346,503,750.10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350,998,671.74元、815,165,601.85元、1,174,253,362.90元、884,761,756.83元、121,324,356.7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63.34%、47.07%、9.71%。
新研股份虚增利润总额1,311,201,540.66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176,887,385.48元、397,687,745.08元、563,423,202.11元、313,169,839.75元、-139,966,631.7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69%、136.67%、118.24%、90.66%、6.77%。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在2016年4月19日到2021年11月9日之间买入新研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11月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新研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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